因工作需要,根据《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大姚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大姚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一)岗位说明
1.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特殊人才警务辅助人员1名,男女不限,工作地点在大姚县公安局政工室新闻办
2.要求:热爱新闻宣传工作,具备扎实的文字功底,熟练使用PS等软件进行图片处理、海报设计;能熟练运用剪映、PR、AE等各类剪辑软件独立完成短视频拍摄与剪辑;掌握AI动漫创作技能,可结合工作实际制作创意科普、主题宣传视觉作品。
3.岗位采取面试+专业技能实操考试,依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进入体检、政审环节。
(二)岗位性质
此次公开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编外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大姚县公安局依法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履行职责义务并享有相关权利。
二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5.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新闻传播、汉语言文学、新媒体运营、影视制作、数字媒体艺术等相关专业优先,有相关从业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五官、体型端正,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残疾、色盲、纹身等。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 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 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 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 曾在大姚公安从事辅警工作离职未满三年的;
7. 曾因违反大姚公安管理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 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或被列为失信人员;
9. 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
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10月2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2.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附件1《大姚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178717606@qq.com邮箱(邮件主题和报名表统一命名为:《XXX(姓名)大姚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并在“报名岗位”一栏注明所报岗位,邮件发送成功会收到自动回复。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所需材料
1.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2026年10月21日(星期三)上午8:30,大姚县公安局(金碧镇金安路12号)。
2.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原件(全日制及在职学历学位)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报《大姚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提交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详细版)等相关资料。(符合政策加分要求的,需一并提供相关加分证明材料。)
(三)考试
1.面试
面试时间:2026年10月21日,具体时间在资格复审结束后现场通知。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逻辑思维能力、处理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
2.专业技能实操考试
面试前三名参加专业技能实操考核,满分100分。重点考察视频剪辑、新媒体策划实操能力。现场设置实操考题,限时完成指定任务,结合个人提交作品集综合打分。
实操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策加分
此分值纳入面试成绩,可累计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含)8分。
1.持有新闻采编、新媒体运营、影视后期、摄影师等职业资格证书;或获得县级及以上新闻、短视频、新媒体创作、宣传类赛事奖项加6分。
2.具有党政机关、融媒体中心、公安系统新闻宣传、新媒体运营、视频剪辑专职工作经验满1年及以上(可提供工作证明、作品佐证)加5分。
3.具备绘画创作、乐器演奏、演讲、主持等特长,持有对应等级证书,或获得县级及以上相关比赛奖项,凭证书、获奖材料佐证加4分。
上述加分项请于报名时携带相关材料(证书、作品等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加分,逾期不再受理。
(五)综合成绩
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含政策加分)×0.5+专业技能实操考试成绩×0.5”计算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依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六)体检和政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数,依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进入体检、政审环节。
1. 如综合成绩相同,以中共党员优先;若政治面貌相同,以专业技能实操高者优先;若专业技能实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的,采取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2.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特殊标准(试行)》,按具体通知要求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个人承担。
3. 递补。期间如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放弃或未如实申报个人基本情况等情形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辅警在“大姚警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出现任何不符合聘用标准的情况,经查证核实后不予聘用,查证期间暂缓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一经聘用,一年内不得无故离职,否则列入本局不诚信人员名单,不得再次报考本局辅警。两个月内,不愿意从事辅警工作或违纪违法的,须按规定办理离职,其岗位按照本批招聘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如其岗位递补人员不够,可在本批其他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择优递补。如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递补顺序与本公告“体检和政审”第1项优先选人标准相同。
在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违反公安机关各种纪律规定及《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大姚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合同自动终止。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可以续签合同。
四
薪资标准
此次招聘的辅警经费由大姚县财政保障。局直部门及派出所辅警每月人均薪酬约3900元(含“三险一金”单位和个人部分),试用期六个月内薪酬为3250元(含“三险一金”单位和个人部分),试用期满后每月额外发放500元技术岗位津贴+稿件绩效津贴。
五
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依据《承诺书》承诺事项,立即取消资格,已聘用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次招聘的其他后续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大姚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不通过其他形式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注意关注。因不及时查看“大姚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错过招聘相关环节,责任由报考人本人承担。
(三)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如:手机号提供错误、手机关机停机、设置群发短信拦截、不接听电话等),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每位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五)报考人员应按规定参加考试,有不参加任何一个环节的人员,均按放弃处理。
(六)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报名费、考试费等),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不发放学习资料。
本公告由大姚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8-6148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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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公安局
2026年10月10日
原标题:2026年大姚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第十一期)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wMjU4MDU4NQ==&mid=2651537952&idx=2&sn=8c4ba57a1329ad9eef8bb1c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