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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房县公安局、湖北振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人公告

2026年10月房县公安局、湖北振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人公告

平安房县 | 2026-10-13

房县公安局、湖北振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房县公安局工作需要,湖北振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男性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心理素质和较强的纪律观念;

2、男性,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3、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文身,无色盲、色弱,无其他不适宜岗位的疾病,身高170厘米以上,身体质量指数(BMI)正常范围内;

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公安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军人、义警、县内见义勇为积极分子。

7、岗位分配:

县巡特警大队从事巡逻执勤辅助任务;

派出所从事派出所警务辅助任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收容教养);

7、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9、在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内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辞去辅警工作岗位的;

10、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的;

11、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的;

13、有精神疾病史的;

14、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4日至23日;

2、报名地点:房陵东大道47号房县公安局政工室五楼(517)办公室;

3、报名咨询联系人:

钱燕(湖北振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3872824655

4、资格审查:报名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退役军人另携退伍证、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2张;

5、笔试及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

1、笔试考试内容为闭卷,内容为公安专业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基本写作等。

2、面试内容为个人形象、语言交流能力。

3、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4、考察标准参照考录人民警察标准。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5、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依次递补。

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根据岗位性质每月2000-2700元不等,缴纳五险一金;

2、考核工资根据岗位性质每月500-1500元不等;

3、层级工资根据层级化管理评定与晋升每月50-1000元不等;

4、试用期三个月,考核合格后与湖北振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026年10月13日


原标题:房县公安局、湖北振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ODIzMzU1OQ==&mid=2651132608&idx=2&sn=567fa9e1289d8c5156109d7d0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