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公安局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慈溪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06名。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慈溪市公安局下属单位辅警,岗位类别及要求见下表。
注意:35周岁以下为1991年10月15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6年10月15日后出生。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5.身心健康,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工作能力,及拟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文职辅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勤务辅警:大专及以上学历。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或有大型客车资质的人员应聘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至高中(中专),并可以优先录取,但应当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签。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9.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0月25日24时止。
2.报名方式:请扫描下图二维码在线报名,扫描后请按要求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资料,确保所填写信息完整、真实。审核结果会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请及时查收邮件确认审核结果。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注明是否接受调剂。
3.报名咨询电话:0574-63331082,陆老师。
4.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00,14:30-17:00。
四、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应聘人员应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到指定地点,并携带以下材料:
1.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的报名表(附件1,正反面打印),应聘者声明手抄一遍并签名;
2.本人和家庭成员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报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1份(http://www.chsi.com.cn/);
4.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
5.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就业人员报名须提供以往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
资格审查不符合,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体能测评、笔试和面试
(一)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参加体能测评项目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达标,不予进入下一环节。(体测标准详见附件2)
(二)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基本法律知识、行政能力、书面表达等,采用书面答题方式进行,题型分为判断题、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慈溪市公安局统一划定。
(三)面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由慈溪市公安局统一划定。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成绩确定名次。
以上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先后顺序及时间、地点等安排另行通知。
六、体检、政治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详见附件3。
(二)政治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治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重点在于核实应聘对象是否存在不得应聘的12种情形。
(三)公示
政治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依次递补。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七、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入职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社会保险转移,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或因与原用人单位未办结相关手续影响入职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岗前培训
新聘用辅警须参加岗前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忠诚教育、警务技能、职业素养、岗位实训等,通过日常表现考核、理论考试、岗位实践鉴定等综合评定应聘人员,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及后续职业生涯,应聘人员应对报考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招聘各环节,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有违反考场纪律、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情形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应聘人员务必确认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邮箱准确,以便及时查收资格审查、考试考核、面试等相关环节的通知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四)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不得再次报考宁波市公安机关辅警。
(五)本次招聘仅限本启事公告报名渠道,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慈溪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六)本公告中所称家庭成员、社会关系人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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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宁波市公安机关录用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
慈溪市公安局
2026年10月15日
原标题:慈溪市公安局招聘启事
文章来源:https://www.cxhr.com/news/2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