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锦绣前程就业服务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为肃宁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岗位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公司为肃宁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岗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共有招聘岗位2个,招聘警务辅助岗位劳务派遣人员47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肃宁县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劳务派遣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2.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5年11月2日至2008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3.符合所报岗位的户籍要求。具有肃宁县辖区户籍或为肃宁县辖区生源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6年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生不限户籍。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肃宁县辖区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肃宁县辖区户籍;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条件;
6.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1.0,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口吃,无明显疤痕,无文身,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涉及年龄、户籍、学历及其他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6年11月2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普通类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学生;
11.经县政府同意统一招聘的,现仍在县公安局机关及警种部门工作的辅警;
12.曾连续6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对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13.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和《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每人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网站:(仅支持电脑端)
http://47.93.208.246:8888/login/2312eb47d11fceb7
报名时间:2026年11月2日9:00至11月6日17:00
审核时间:2026年11月2日9:00至11月6日17:30
缴费时间:2026年11月2日9:00至11月6日18:00
提醒:请登录电脑端进行线上报名,报名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火狐浏览器、360浏览器(非兼容模式)、qq浏览器(非兼容模式)。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政策和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证件审核及其他招聘环节,凡发现应聘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账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提高报名效率,避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错失改报机会。2026年11月2日至11月6日17时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信息;2026年11月6日17时以后,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信息。
(6)应聘人员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报名考务费的支付。应聘人员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缴费成功后,由于个人原因,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7)多名应聘人员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或缴费时,每位应聘人员报名完成后一定要点击退出系统按钮,关闭所有显示本人信息的填报页面,禁止同时打开两个或两个以上页面,以免发生错误。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政审、递补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二)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考生,务必于2026年11月12日9:00后登录http://47.93.208.246:8888/login/2312eb47d11fceb7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6年11月14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和《公安基础知识》。
4.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请登录http://47.93.208.246:8888/login/2312eb47d11fceb7进行查询,并同时公布《体能测试通知》。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体能测试通知》。
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需按通知要求提前入场,迟到者、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资格。
2.体能测试内容
体能测试内容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3.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表详见附件2。
4.体能测试注意事项
(1)考试凭证入场。考生须持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体能测试通知单》参加考试。
(2)考生分组体测。考生到达现场后,到公示栏内查看本人分组情况。
(3)运动安全提示。考生应当了解自身身体状况并自愿参加体能测试;测试前务必自行开展必要的热身运动。测试过程中,考生如发现异常或不适,应当及时联系现场工作人员,确实存在不能继续体能测试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测试。因身体健康原因在体能测试中出现意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建议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穿运动装、运动鞋进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结果、是否进入证件审核环节请关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四)证件审核
根据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进行证件审核。
1.证件审核时间、地点
证件审核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时刻关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进入证件审核。
证件审核地点:肃宁县锦绣前程就业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肃宁县泽城路北、状元大道东侧国宅华园1-03号,联系电话:0317-6126222。
2.考生证件审核需提供的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首页及本人页,按肃宁县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学毕业证,按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有肃宁县辖区常住户籍报考的人员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岳父母、公婆户口簿等佐证材料)、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
除以上材料外,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附件:证件审核表》(附件3)并填写一份,准备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粘贴在表格正面“粘贴照片处”1张、正面空白处1张。
经审核,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自动放弃或无故不按时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追究责任。
五、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按笔试成绩占40%、体能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60%。如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采取依次按体能成绩高者、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顺序。在此后的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岗位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本次招聘总成绩自公布之日起保留12个月,期间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照本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按规定进行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公示。
六、体检
体检由肃宁县锦绣前程就业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根据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注意事项及人员名单在肃宁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主动放弃体检及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报考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政审及资格复审
体检结果合格人员进入政审及资格复审环节。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及待遇
对经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肃宁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期间,拟聘人选放弃的,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报考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劳务派遣人员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6个月,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2500元,交五险(工伤、失业、养老、医疗、生育),无其他经济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九、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能测试、证件审核、体检、政审、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招聘期间,各环节涉及递补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名期间,有关事宜请与肃宁县锦绣前程就业服务有限公司联系,咨询电话:0317-6126222。
技术咨询电话:0311-85088002
附件:
肃宁县锦绣前程就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8日
原标题:关于2026年为肃宁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岗位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uning.gov.cn:443/suning/c101087/202610/b02a3ee99da9404ab6eb54020c425f1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