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公安工作需求,广昌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计划招聘辅警8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广昌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以上(含),三十五周岁以下(含)(1991年11月1日至2008年11月2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勤务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应在2026年11月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自愿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法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酒驾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2.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全省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三、招聘流程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招考信息
在广昌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jxgc.gov.cn/)、广昌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人近期免冠蓝底彩色2寸电子照及4张纸质照片;
(4)自行打印填写好《广昌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
(5)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6年11月2日起至2026年11月6日,工作日时间8:30-12:00,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广昌县公安局8楼政工科806办公室(广昌县旴江镇政心二路1号);
4.本次招聘考试职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5.咨询电话:工作日时间,刘警官(13879470842)。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1)报考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职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考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四)体能测评
1.测评时间:2026年11月14日上午8时30分;测评集合地点:广昌县第三中学。体能测评考生须按公告要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体能测评承诺书》(附件3),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见附件4)执行,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报考勤务辅警岗位人员三项全部合格视为通过体能测评。
3.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的,视为主动放弃体能测评。
4.体能测评各项成绩由参加体测人员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通过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准考证领取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广昌县人民政府官网、广昌公安微信公众号。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笔试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将在发布公告的公众号公布,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笔试内容。考试范围主要为:时事政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修订版)》等。
4.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未达到比例的,按照笔试合格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领取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广昌县人民政府官网、广昌公安微信公众号。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当同一职位不同面试分组的,参照公务员面试做法,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
修正系数=同一职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
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
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数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低于40分或高于95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计算平均分时,先去掉异常值,再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
4.面试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并取消入围资格。
6.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如遇综合成绩同分情况,原则上按照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择优选录,若优先招聘条件相当,则根据最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
(七)体检、考察
1.根据各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届时在发布公告的公众号公布。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见附件5)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
5.因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空缺的,在面试最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职位缺额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届时以电话通知递补入围的考生,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等原因产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广昌县人民政府官网、广昌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递补说明
对面试达到合格线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纳入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储备库,考试综合成绩保留至下一批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之前,若期间出现岗位空缺,按“退一补一”的原则,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从储备库中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选,递补人员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
五、薪酬待遇
新聘用辅警薪酬和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新聘用辅警试用期内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并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六、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此次招聘的公告、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信息将通过广昌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jxgc.gov.cn/)、广昌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广昌公安”发布,请考生注意关注网站、公众号公告。
(二)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看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考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
(六)关于各项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问题。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外,均为2026年11月2日。
(七)以上环节实施时,如因工作实际需要调整的,另行公告。
(八)本公告由广昌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将由广昌县公安局商广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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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昌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附件2:广昌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3:《体能测评承诺书》
附件4:《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附件5: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广昌县公安局
广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30日
原标题:广昌县公安局2026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5ODkxMDQxNQ==&mid=2652158338&idx=1&sn=36b59bd2ff0042569c568e4f9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