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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盐城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2026盐城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幸福东台 | 2026-11-03





盐城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现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本公告所称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是指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 年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以报名截止日为限);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9.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 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 本市公安机关在职在编辅警;

12. 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身体条件


应聘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和特殊标准执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标准:

1. 无脊柱侧弯、胸廓畸形、驼背等;

2. 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或者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

3. 五官、体型端正,面容或者身体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口眼歪斜、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面颈部无瘢痕,其他部位无影响功能的身体瘢痕(如创伤、烫伤、疤痕、胎记等);

4. 无文身,无重度腋臭,无肢体功能障碍;

5. 无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

6. 无影响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严重疾病。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下表,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工作地点位于江苏省盐城市。


▲ 点击查看大图

公安机关辅警均需值夜班,实行24小时轮班制,聘用后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合理调整工作岗位或地点,聘用人员应当服从安排。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手机下载钉钉App,通过钉钉App扫下方二维码进入“盐城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界面,按规定要求填写完备后提交,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时间:2026年11月3日-11月10日。未按规定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导致资格审核不能通过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测试


1. 对应聘勤务辅警岗位人员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包括纵跳摸高、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测试,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招考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纵跳摸高合格线为男性:265厘米、女性:230厘米;长跑合格线为:1000米跑(男):4分25秒,800米跑(女):4分20秒。体测任意一项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体能测评在资格审核后组织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 对应聘人员(警犬训导岗位除外)进行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60%。

笔试主要测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与岗位相关的基本法律法规和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常识等内容。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职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同进)。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适岗能力。

3. 对应聘警犬训导岗位人员进行专业技能测评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评、面试总分各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评占总成绩60%,面试占总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评主要测试业务技能,面试主要测试适岗能力。

考试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职数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和人民警察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


(四)考察


根据考试和体检情况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根据考试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依次递补。


(五)公示


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5天。


(六)聘用


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务关系,派遣到公安机关使用。试用期2个月,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及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初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应聘人员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的,5年内不得报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岗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咨询电话:0515-83220298(招聘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

招聘监督电话:12389。




六、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聘由盐城市公安局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报名,并对所提交的个人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凡是发现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三)因不及时查看相关通知、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无故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并回复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盐城市公安局

202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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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丨小东 编审丨小鹿

主编丨小飞 编辑丨小新




原标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Dg4NDc5MQ==&mid=2650248890&idx=1&sn=21519dd7a105cc00d9b7efc6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