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0日至17日(公休日正常接受报名),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2、报名地点。报考相应支队职位的具体地点如下:
一支队: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永福街302号2楼202室(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一支队);
二支队: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8号磨家镇政府院内(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二支队);
三支队: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高新工业园龙乡大道66号写字楼1楼101室(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三支队);
四支队: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安港路489号附2号楼1楼(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四支队);
五支队: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创业小镇A栋3楼305室(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五支队);
六支队:四川省西昌市健康路277号1楼会议室(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六支队)。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的相关程序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职位条件选择报考支队所属大队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提交报考相关材料。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3、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2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2)本人简历(全日制学校毕业至今的工作简历);(3)报名人员是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配偶或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职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持相关证明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4)能证明自己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各支队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应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应当在2019年4月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报考人员按招聘单位通知时间和地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本人自负。
(四)体测
1、测评标准。报考勤务辅警的考生需接受体能测试,测试按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者入围笔试环节。
2、注意事项。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五)笔试
1、笔试内容。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分职位进行,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法律法规常识、文字写作能力及计算机应用常识,对报考文职辅警职位的应聘人员将重点测查文字写作能力和计算机应用常识。
2、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其中,报考勤务辅警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笔试。
5、注意事项。各地考试同步进行,参加笔试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原件、2B铅笔、钢笔(或圆珠笔)参加笔试。
6、笔试加分。符合优先条件的人员在笔试折合成绩基础上加1至2分,其中: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分后加2分;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和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分后加1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计加分,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未在报名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