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 导航

2019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94人公告

2019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94人公告

四川人事考试网 | 2019-04-01

关注中公招警考试网获取更多法院招聘书记员考试资讯!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9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此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四川省公安厅网站发布):

一、招聘计划

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94名(勤务辅警372名、文职辅警22名)。其中:

高速公路一支队勤务辅警75名、文职辅警5名(男性3名,女性2名);

高速公路二支队勤务辅警76名、文职辅警4名(男性3名,女性1名);

高速公路三支队勤务辅警68名、文职辅警4名(男性3名,女性1名);

高速公路四支队勤务辅警62名、文职辅警3名(男性2名,女性1名);

高速公路五支队勤务辅警37名、文职辅警3名(男性2名,女性1名);

高速公路六支队勤务辅警54名、文职辅警3名(男性2名,女性1名)。

具体招聘计划详见《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2019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勤务辅警仅限男性,文职辅警根据职位限定性别。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有志于守护我省高速公路的畅通和安全,具有良好的体能和技能,具有足够的勇气和毅力,且符合职位要求的人员。本次招聘的勤务辅警将在高速公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公安民警的直接管理、指挥和监督下参加治安巡逻、值班备勤,且需要协助处置突发案事件等,有一定的职业职位风险。

(二)报考范围

本次报考按照属地原则实施,即:发布招聘职位大队所在市、州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州户籍人员,以及大队招聘职位出现缺额时,所属支队范围内按规定调剂的人员。

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各支队辖区:

一支队:成都市、绵阳市、德阳市、资阳市、阿坝州、眉山市;

二支队:绵阳市、南充市、广元市、巴中市;

三支队:自贡市、泸州市、遂宁市、内江市、资阳市、宜宾市;

四支队:成都市、自贡市、乐山市、雅安市、甘孜州、眉山市;

五支队:遂宁市、资阳市、南充市、达州市、广安市;

六支队:攀枝花市、雅安市、凉山州。

具体招聘范围见《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2019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调配;

3、年龄在18—30周岁(1989年4月1日至2001年4月1日期间出生的);

4、身心健康,体貌端正,符合从事本职位工作的要求;

5、勤务辅警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四)优先条件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3、退役士兵;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6、具有职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五)禁入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0日至17日(公休日正常接受报名),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2、报名地点。报考相应支队职位的具体地点如下:

一支队: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永福街302号2楼202室(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一支队);

二支队: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8号磨家镇政府院内(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二支队);

三支队: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高新工业园龙乡大道66号写字楼1楼101室(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三支队);

四支队: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安港路489号附2号楼1楼(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四支队);

五支队: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创业小镇A栋3楼305室(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五支队);

六支队:四川省西昌市健康路277号1楼会议室(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六支队)。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的相关程序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职位条件选择报考支队所属大队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提交报考相关材料。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3、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2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2)本人简历(全日制学校毕业至今的工作简历);(3)报名人员是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配偶或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职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持相关证明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4)能证明自己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