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1、笔试按照岗位数不低于1:1.5比例开考,如报名人数不足,按同等比例减少招聘岗位。
2、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一门,满分为100分。笔试范围包括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化法律知识。
3、笔试时间:以笔试通知书时间为准
4、笔试地点:笔试结束后,由衢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按不高于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5、笔试成绩占总分50%,带入面试。
(四)面试
1、采取半结构化方式面试。考察应试者的能力、水平以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再列入入围对象。
3、面试成绩占总分50%,与笔试成绩相加为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入围对象。
(五)体检
1、入围对象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4,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2、体检时间、地点将以电话联系通知。
3、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相关岗位可依次递补。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考察(政审)期一般为5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