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聘人数3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2确定)。上述岗位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五)计分办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计总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政策执行,其中视力要求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政审。政审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放弃政审或政审结论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 对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中国仙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2、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两年,试用期为两个月,并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或试用期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