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农村和警务工作。
(二)性别、学历及年龄要求:全部为男性,初中及以上学历,25周岁至55周岁(工作能力特强,学历、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三)“专职辅警本地化”要求:招聘人员具有招聘岗位行政村(社区)户口(2019年3月1日后迁入无效)及固定住房(房屋证明或村委会证明)且有本村土地使用证、本人及配偶在公主岭市区没有住房、在招聘岗位行政村实际居住已满三年、非现任村委会委员、现阶段没有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以上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四)身体要求:身体健康,能够参加夜间值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外观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癍痔等),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斜颈等)、无纹身、无刺青、无明显疤痕、痉挛、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味觉、无心理、无精神、无思维、无肢体活动障碍等疾病和传染病。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 中共党员;
2. 有派出所工作经历人员;
3. 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4. 退役士兵(士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 属于市扶贫办扶贫对象及其子女。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及家庭成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曾被治安处罚、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本人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
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正在被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聘用方式
被聘用人员与公主岭市公安局签订用工协议,协议期为一年,协议期满符合续签条件的,继续与公主岭市公安局签订用工协议。
五、工资待遇
专职驻村辅警工资每月1000元,其中基本工资700元,绩效工资300元,不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公主岭市政府网站、公主岭市人才网站、公主岭市公安局宣传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2019年4月15日--4月17日。
(二)报名、政审、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及时间。采取到岗位所在地派出所报名。2019年4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表在公主岭市政府网站、公主岭市人才网站自行下载,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