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7月26日早8:00凭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入场,上午8:30-10:00进行笔试。地点:柳河镇胜利小学。
笔试包括基础知识和申论。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基本常识、公安基础知识等)30分,申论70分,满分100分。不设及格线,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总成绩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具有优先聘用情形的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公安局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个人品德、现实表现、履职能力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照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柳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不符合聘用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合同,并试用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关系。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