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中公警法考试网为考生提供河北辅警招聘考试信息,帮助考生及时了解河北辅警考试资讯,招聘信息不漏看。获取更多辅警考试资讯关注本站。
原文标题:河北省定州市公安局关于补充招聘留置陪护人员的公告
按照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根据省统一部署,各市需要改建留置场所,并建立陪护队伍。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公开补充招聘部分劳务派遣辅警人员,专职执行留置陪护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招聘名额
此次补招聘劳务派遣人员41名,其中男性13名,女性28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宪法和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品行和组织纪律观念,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18—28周岁(1991年06月03日—2001年06月03日出生),定州市户籍(含常胜园社区在保定集体户口人员)。
(四)大专及以上文化,退役、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学历。
(五)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裸眼视力4.5(含)以上(新视力标准);形象良好,体态匀称,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含),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含)。
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予录用。判定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按以下方法:
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30%以上者为过于肥胖;
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30%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标准体重计算方法:
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
[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六)服从岗位分配、调整;
(七)符合条件的军队退役人员及目前正在从事公安工作的人员可优先录用(①军队退役人员军龄每满一年笔试成绩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授予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加30分;②目前正在从事公安工作的人员每工作满一年笔试成绩加1分,最多不超过10分;受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加50分,市委、市政府表彰的笔试成绩加30分;③目前正在从事公安工作的人员中没有立功、受奖,由定州市公安局党委正式推荐后笔试成绩可适当加分。以上同时具备两项及以上条件的,不重复加分,按符合条件的最高加分项加分)。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考,不能列为招聘对象:
1.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
2.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3.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4.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5.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
6.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7.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功法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
8.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9.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
10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11.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
12.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
13.在言行上同情或者支持非法组织或者非法活动的;
14.收听、收看境外反动广播、电视等传媒,传看过反动宣传品、淫秽物品,思想受影响,是非界限不清的;
15.有偷窃、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不良行为的;
16.长期在外地,现实表现不易查清的;
17.其他不符合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情形的。
(九)同等条件下,以下人员优先录用: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优秀退伍军人;
3.在职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者,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4.在急难险重工作中有立功表现,受过县(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
5.系烈士、公安英模以及因公牺牲和四级以上因公伤残公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
四、报名及初步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与时间:现场报名,自7月22日至7月26日,9:00时至17:30时止;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
3.报名须知:报名需携带本人报名表、户口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张(蓝底),《招聘劳务派遣留置陪护人员报名表》(在定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一份。军队退役人员另提供证明军龄和立功受奖的相关材料,正在从事公安工作的人员另提供证明现岗位工作时间及立功受奖和公安局党委推荐信等相关材料;
4.报名时复印件装订顺序:报名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报名表由报名人员自行打印填写并粘贴1寸蓝底近期免冠照片、现场提交考试费用现金100元(如因各种原因不能报考者,已支付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5.初步资格审查: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和劳务派遣公司共同负责,严把初审关。相关人员审核通过后,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拔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人员组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