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宜宾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2017年12月1日(星期五)
二、集合地点:宜宾市公安局大楼旗杆处
三、参加体检人员: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职位招聘名额,从到低分分职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册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于体检当日早上7:30前带上本通知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1张1寸标准证件照及470元体检费准时在集合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考生体检当日必须空腹(不吃早饭,不喝水),不要剧烈运动,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
(三)考生所携带手机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如有遗失,后果自负)。体检期间,考生未按规定交出手机的,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原标题:2017年宜宾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公告
宜宾市公安局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