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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招聘临聘人员15人公告

2017四川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招聘临聘人员1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汉语言文学、会计、审计、公安、法学、新闻传媒专业优先),退伍士官可适当放宽至高中。

(三)年龄18周岁-35周岁(1999年10月1日以前出生,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四)仅限男性,身体健康,身高170cm以上(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五)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1.0,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人数:15人

三、从事工作

限男性,临聘人员协助民警开展工作。值班加班频繁,集中住宿,报名者需热爱公安事业,能服从工作安排。

(一)协助从事现场勘查、痕迹检验、会计、审计、法制、新闻宣传等保障性工作;

(二)信息管理、接线查询等行政事务性工作;

(三)文书助理、后勤助理等工作;

四、报名、资格审查、测试、面试及体检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0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不休)。

(二)报名地点: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特巡警大队(前锋区弘前大道134号),联系电话:。

(三)报名资料: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户口簿、有效公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1寸证件照两张(白色背景),并如实填写《临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四)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初审,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五)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测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2、体能测试:测试内容及方法为:1000米跑、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每个项目100分,共400分。考试成绩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标准组织实施,最后成绩为四项成绩的总分,成绩在240分以上且单项测试成绩均达到35分以上为合格。

(六)面试:笔试测试、体能测试均合格者进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按笔试测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人员。时间和政审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招聘程序

确定体检政审对象时,若末位出现总分相同的,按笔试、引体向上成绩排列;若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政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按有效成绩依次递补。确定招聘对象后签订劳务合同,签订劳务合同之前须提交《临聘人员政审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间到分局报到,进行岗前培训,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三个月。

六、有关待遇

(一)根据实绩,考核确定聘用人员月收入,在元之间,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二)聘用人员按规定配发工作服装、装备。

(三)聘用人员参照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需遵守一日工作制度。

七、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设公开举报监督电话,对全程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分局纪委)

(分局政治处)

原标题: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公安分局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