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20日, 工作日8:30-11:30、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 潍坊市公安局峡山分局505办公室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本简章应聘条件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退出现役证、驾驶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大专以上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领取报名表,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填写《潍坊市公安局峡山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应聘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具备应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测评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工作需要。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应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测评项目为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凡是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取消其应聘资格。体能测评合格的,进入笔试、面试环节。
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五、笔试
笔试采取客观题和论述题相结合的题型,采用百分制计算,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法律知识、分析问题和语言逻辑能力。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六、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仪容仪表、分析判断、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