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区社会治安管理需要,经区政府同意,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相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香城新都网 .gov.cn公布):
一、招聘名额
治安辅警80名(男性)。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四川省常住户口(含应届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三)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大专以上学历、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五)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99年10月31日以前、198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1.70米以上,原则上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裸视4.8以上(矫正视力不低于5.0)。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纹身、驼背,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违纪被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7、参加或曾经参与邪教组织的;
8、其它原因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主要职责及工资待遇
(一)主要职责
辅警人员在所属单位及人民警察的带领下,按照相应岗位辅助履行下列职责:
1、维持大型公共活动、突发案(事)件、反恐事件现场秩序;
2、开展治安巡逻、设卡查缉、接处警、清理盘查等治安工作;
3、堵截、查缉、追捕、扭送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
4、开展治安防范、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防范和法制宣传工作;
5、维护交通秩序;
6、参加抢险救灾活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的安全;
7、制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8、信息采集、数据统计、文字记录等警务活动以及专业技术、后勤等警务保障活动,在窗口部门协助民警从事服务、引导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