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度,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否则不予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依据聘用合同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田东县监察留置对象看护勤务辅警,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三年,并按规定享受公休假等福利待遇。聘用期间工资从财政经费开支,工资待遇为基础工资每人每月1300元,每人每月特殊岗位津贴500元,每年享受年度绩效,田东县公安局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保险,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部分由单位承担。执行任务期间,适当享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