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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公告(20人)

2018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公告(20人)

中公警法考试网 | 2018-01-31

2018国考招警|天津辅警|招警招聘考试公告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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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审判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延期情况说明

原标题:2018年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审判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日常审判工作需要,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审判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条件、待遇

岗位 数量 条件 岗位 待遇
合同制书记员 20人

 

1.性别不限,

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

(1978年1月1日至

2000年1月31日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

专科及以上学历。
3.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

主要从事协助法官进行

庭前准备工作、庭审记录、

法律文书打印、校对,

数据信息录入,资料整理,

卷宗扫描、装订及单位交

办的其他事宜。

 

每月应发约3920元;

五险一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东丽区户籍或居住在东丽区。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视力正常,无精神病史、传染病或其他不适于工作的疾病;无纹身和严重烟烫,瘢痕要求为面部以外同时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

4.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问题,无治安拘留以上违法犯罪纪录,未参与“ 法 轮 功 ”等邪教组织及活动。

5.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能熟练运用Word、Excel、Windows等操作软件、系统,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适宜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发布公告、报名、缴费、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委托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实施;决定聘用由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实施。

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中天人力资源网。

1、报名、缴费时间为2018年1月31日9:00至2月5日17:00。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试服务费,每人45 元。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时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

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横3.5cm、竖5.3cm)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