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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州凤冈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8人公告

2017贵州凤冈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8人公告

凤冈县人民政府 | 2017-12-07

为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更好地维护全县交通管理秩序,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凤冈县公安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根据《凤冈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按1:2比例进行招考,达不到比例的,则按比例确定招聘人数。

二、招聘人员的职责、待遇和管理

(一)职责:1.开展治安巡逻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2.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管理秩序;3.协助开展人口信息采集;4.协助开展治安检查和视频监控;5.协助维护大型活动现场秩序;6.协助盘查、堵控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7.协助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戒毒康复人员日常管理服务、公开查缉毒品工作;8.消防救援;9.保护案事件现场;10.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11.参加抢险救灾;12.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13.执行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布置的其他非执法性工作任务。

(二)待遇:月基础工资1700元,发放执勤服装,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交纳保险。

(三)管理:按照《凤冈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招聘人数、职位、条件及加分项目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8名。其中男性16名、女性2名。

(二)招聘职位

1.交通警察大队警务辅助人员15名(男性13名、女性2名)。

2.警务保障室警务辅助人员(驾驶员)3名。

(三)招聘条件

1.应聘交通警察大队辅警职位条件

(1)凤冈户籍;

(2)高中(相当)以上文化;

(3)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

(4)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1999年12月1日以前出生);女性年龄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1999年12月1日以前出生)

(5)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并志愿献身于公安事业。

2.应聘警务保障室警务辅助人员职位条件

(1)凤冈户籍;

(2)必须持有有效A1驾驶证、且具有五周年以上驾龄;

(3)年龄4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7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1999年12月1日以前出生);

(4)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并志愿献身于公安事业。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本人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本人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辅警工作的。

(五)应聘交通警察大队警务辅助人员职位加分项目

持B型驾驶证以上的加5分;持C型驾驶证的加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