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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鄂伦春自治旗招聘65名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2017鄂伦春自治旗招聘65名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五、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公开渠道(旗电视台、旗广播电台、《鄂伦春报》、鄂伦春自治旗政务网、“呼伦贝尔鄂伦春旗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招聘相关信息。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1日至30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鄂伦春自治旗公安局(二楼东侧会议室设报名处)。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按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材料。

2.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近期蓝底正面免冠2吋彩色照片4张,照片同版电子文件1份;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2017届毕业生未拿到毕业证书的,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等证明文件);退伍军人另需提供退伍证件及复印件1份。

3.如有特殊专长、技能,可另行提供证明文件原件,各附复印件1份。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基本条件初审在报名时进行。

2.应聘人员按要求填写《公安机关定向服务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及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