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
①.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盐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②.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③.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含公安基础知识、社区矫正和戒毒康复知识)。
2.体能测试
笔试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体能测试。
①.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②.体能测试内容:参照《人民警察招录体能测试标准》进行测试。体能测试共设三个项目,具体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性为800米)、纵跳摸高(男子组≥265厘米,女子组≥230厘米)。
3.面试
①.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②.确定面试人员: 体能测试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如体能测试工作结束,体能测试合格人数低于招考名额2:1时,则从参加笔试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直到进入面试考生人数达到2:1比例为止。进入面试考生须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③.面试形式: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④.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进行。
1.体检要求:
①.按照各岗位招聘名额,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进行加试,按照加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进入体检。所有进入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②.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
③.由凉山州绿色家园公安分局、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④.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由组织体检部门联系市级医院进行复检,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中出现自愿放弃或不合格者,可以从同岗位应聘的其他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