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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海安县公安局特勤队员招聘20人公告

2017江苏海安县公安局特勤队员招聘20人公告

海安县政府网 | 2017-12-26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0 名,到海安县公安局从事特勤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特勤岗位20名。

二、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报酬:按现有特勤工资标准执行(以后随我县相关文件作相应调整);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3.学历要求:部队退役军人中专(高中)及以上、其他社会青年大专及以上;

4.身体要求:部队退役军人身高172CM及以上、其他社会青年175CM及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

5.其他要求:男性,限海安户籍。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政策规定不符合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公安内部同一性质岗位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证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2.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6日-2018年1月6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元旦放假期间除外);

3.报名地点:海安县公安局传达室(县城宁海南路88号);

4.资格审核: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负责资格初审,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资格复审;

5.报名合格人员收取笔试费100元。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资格审查、体检、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资格审查

对报名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体检

经复审合格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费用按实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