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 导航

2020贵州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91人)

2020贵州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91人)

(二)资格初审

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对照《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

五、准考证领取

报名确认后,在报名点现场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体测、面试、体检、政审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遗失后果自负。

六、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笔试

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未参加笔试的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未参加面试的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单项测试分值不能为0分,四项总分不得低于60分。测试科目为:男性:4×10米往返跑、俯卧撑、立定跳远、1000米跑;女性:4×10米往返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800米跑。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未参加体能测试的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项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在报名点对考试成绩进行公示。

七、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

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结束后,以三项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体检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通知为准,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体检的项目、标准主要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 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 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仅限一次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复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政审

政审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经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报名点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总成绩及成绩排名等,公示期为5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被聘人员与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底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