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维护我市社会治安秩序,加大社会治安防控力度,经市政府批准,龙井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40名员额管理警务辅助人员。设置三个岗位,警务辅助岗位(一)拟招聘35名,男性;警务辅助岗位(二)拟招聘4名,女性;警务辅助岗位(三)拟招聘1名,女性。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无犯罪前科劣迹;
4、警务辅助岗位(一):男性,民族不限,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05月13日至2000年05月13日期间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复员军人不受学历限制),身高165cm以上,户籍不限,需参加体能测试;
5、警务辅助岗位(二):女性,民族不限,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05月13日至2000年05月13日期间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延边州户籍;
6、警务辅助岗位(三):女性,民族不限,年龄在20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5年05月13日至2000年05月13日期间出生),中专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具有护士执业证书,龙井市户籍;
7、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口吃、无纹身;
8、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特别是具备执行警务辅助任务的能力;
9、被正式聘用后,必须服从分配,必须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因受疫情影响,不宜人员聚集,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址
报名时间:2020年05月18日至2020年05月31日。报名地址:
(三)报名要求
报考者报名时,应以“本人姓名-报名材料”命名文件名,以压缩包形式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复员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电子版彩色扫描件;近期(6个月内)二寸免冠正面电子版照片(红底)2张,以身份证号码命名;电子版《2020年龙井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管理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可在公告网站下载,粘贴电子版照片)。
(四)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