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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东潍坊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11人)

2020山东潍坊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11人)

根据工作需要,潍坊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计划招聘11人,限男性,其中面向退役军人招聘2人。具体职位要求详见《潍坊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以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四)年龄十八岁以上30岁以下(1989年5月至2002年5月),;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嗅觉迟钝,无口吃,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无肢体功能障碍,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为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雇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0日,共3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潍坊德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海龙路通亭街交叉口西北角青辰国际)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或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同底正面彩色免冠照片3张;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个人信用证明(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打印)及其他证明材料(退出现役证、驾驶证等)。

为提高报名效率,请报考人员按照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在职证明→个人信用证明→其他证明材料的顺序进行装订。(3张照片背面写考生姓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含现场目测环节,主要观察应聘人员有无明显外观疾病、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纹身、肢体功能障碍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体貌特征,以及色觉、嗅觉是否达到规定要求等。审查通过的,在《潍坊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资格审查一栏填写“同意笔试”字样。

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比例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须于2020年6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到潍坊市德信劳务公司领取准考证。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