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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招聘年薪制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人)

2020浙江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招聘年薪制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人)

宁波人才网 | 2020-06-04

根据《宁波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条件和招聘程序细则》规定,因工作需要,江北公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年薪制”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3名。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开展警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立志从事辅助公安工作人员。具体职位及要求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热爱公安事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纪律观念强;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文秘岗位需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其他岗位不具备的须承诺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

5.应聘辅警18周岁以上。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该岗位明确的要求为准;

6.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具有拟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因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核、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一)查询职位

本次共招聘辅警3名。具体职位表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3日9:00-6月12日16:00;

2.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通过投递邮箱方式报名:,报名须将完整的《宁波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6,需下载填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上述指定邮箱,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应聘者姓名+应聘岗位。

报名咨询电话:宋老师。

受理时间: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工作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对照职位表中各职位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2.宁波市公安机关员额内在职辅警经本单位同意后才可竞争应聘。

3.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邮箱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5.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并确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6.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得报考宁波市公安机关辅警。

7.若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则取消本次该岗位招录。

四、资格审查和笔试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户口簿复印件(含父母亲、兄弟姐妹、配偶子女),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