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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半年四川省公安厅警务辅助人员招聘415名公告

2018上半年四川省公安厅警务辅助人员招聘415名公告

三江人才网 | 2018-02-26

(三)资格审查

四川省公安厅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应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按招聘单位通知时间和地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体测

1.测评标准。报考勤务辅警的考生需接受体能测试,测试按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者入围笔试面试环节。

2.注意事项。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五)笔试

1. 笔试内容。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分岗位进行,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法律法规常识、文字写作能力及计算机应用常识,对报考文职辅警岗位的应聘人员将重点测查文字写作能力和计算机应用常识。

2.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其中,报考勤务辅警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笔试。

5.注意事项。各地考试同步进行,参加笔试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原件、2B铅笔、钢笔(或圆珠笔)参加笔试。

(六)面试

1. 面试内容。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随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聘者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

2. 面试时间。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3. 面试地点。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4. 面试人员。根据笔试高低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2(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报考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1.2倍的,按1:1.2比例削减招聘计划)。

5. 注意事项。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面试。

(七)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总成绩从到低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顺序如下:符合优先条件人员、面试成绩,如通过上述规则仍不能确定排名顺序,则由四川省公安厅研究确定。考试结果按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100分×40%)+(面试成绩100分×60%)的方式计算。

(八)体检

1. 组织实施。除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外,鉴于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特殊性,色盲、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和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不合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分别在6个高速公路支队辖区选择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的时间和集合地点以招聘单位公告为准。

2. 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1次(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凡在报名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应聘者,取消体检资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并根据违规事实作出处理。

(九)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程序依次递补1次,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十)拟聘公示

根据考察对象的政治考察情况,确定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十一)选择职位

拟聘用人员按照报考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选择报考支队的职位,并服从统一调配。

(十二)签订合同

由四川省公安厅与新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两个月(含岗前培训),期间按合同约定标准发放工资。岗前培训不合格的终止合同;培训合格的明确最低服务年限。

应聘者被聘用后,由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相关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