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程序
招聘按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政审考察、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放弃者,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政审考察、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等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六、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0年6月12日起,可通过防城港市人才网 (),防城港市网上公安局()查阅招聘简章及《防城港市公安局2020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等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6月24日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咨询电话:,联系人:苏警官。
2.报名地点: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69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大楼727室)。
(三)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送电子材料信息和现场认证方式进行报名。先网上提交报名登记表和证明材料电子版,随后携原件到市公安局进行现场认证。报考人员可通过防城港市人才网(),防城港市网上公安局()自行下载《防城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填写并扫描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填报电子版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前往防城港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大楼政治部727室进行现场认证,资格审查需携带纸质《防城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附件2),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及报名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需佩戴口罩并提供个人健康绿码。
(四)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职责、性质任务。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部门的一个职位,不能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如有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及后续招聘各个环节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五)资格审查
由防城港市公安局组织各招聘部门人员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资格初审由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审核,然后由各招聘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并在《防城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附件2)签署初审意见。
(六)政审考察
由防城港市公安局组织各招聘部门负责,政审考察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政审考察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或者存在不适宜报考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不予报名或者聘用。
七、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6月30日上午8:00集中,8:30开始(视天气情况而定)。
地点: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69号防城港市公安局足球场。
(二)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凡是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必须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测评当天不能出具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凭证的不得参加测评。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根据工作需要,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项目及测评规则,结合《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执行,本次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体能测评项目: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
报考“勤务辅警”职位的,体能测评四项中有三项达标方为合格;报考“文职辅警”职位的,体能测评四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
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具体测评规则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实施,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执行。
体能测评合格的全部进入下一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