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
1.报名网站为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网上提交报名时,应聘人员须阅知并签署“报名须知”,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jpg格式证件照),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及时告知并修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每位应聘人员使用本人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统一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9:00至2020年7月5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7月6日16:00前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笔试费用缴纳。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7月8日16:00前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2013〕2568号文,笔试费用45元/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完成网上缴费后,请报考人员于指定时间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本次招聘准考证打印时间及笔试时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发布的通知,按时打印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5.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确定本人符合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以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
招聘计划数与网上初审合格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2.笔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3.笔试当天凭笔试准考证原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入场考试。
4.请按指定时间到达考试现场核验证件及相关材料。
5.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内容涵盖时事政治、法律基本常识、政治常识、职业道德等。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不指定参考资料。
6.应聘人员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7.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并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三)现场资格复审
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计划数1:4的比例(详见《岗位表》)确定体能测评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体能测评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入围人选。
体能测评入围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现场提交的资格材料须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各1份,近期免冠白底照片1寸6张(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式1份、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上打印的《资格审查表》1份、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个人征信报告原件1份。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役相关证明材料(入伍登记表、退伍证及退出现役登记表)。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未发放的,还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或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发布的公告。
现场资格复审地址: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一楼(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中建智立方一期A-12栋)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并按相应程序规定在同岗位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缴纳体能测评费用并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函〔2014〕39号文件,体能测评费用55元/人),根据应聘人员体能测评费用缴纳情况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聘人员名单。不缴费或逾期缴费视为自行放弃,已缴费但未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聘人员,费用不做退回。
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需提供应聘人员以上材料外,还需携带由应聘人员本人出具并本人签字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体能测评
1.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体能测评通知书按照体能测评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
2.具体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如因天气等原因有变动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发布的公告进行查询。
3.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等文件规定执行。
男子组:
序号 |
项目 |
合格标准 |
测试要求 |
1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不超过三次 |
2 |
10米×4往返跑 |
计成绩 |
两次取最好成绩 |
3 |
1000米跑 |
计成绩 |
单次确定成绩 |
女子组:
序号 |
项目 |
合格标准 |
测试要求 |
1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不超过三次 |
2 |
10米×4往返跑 |
计成绩 |
两次取最好成绩 |
3 |
800米跑 |
计成绩 |
单次确定成绩 |
4.计分方法:
纵跳摸高不计成绩,纵跳摸高达到合格标准即视为合格,达不到合格标准者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1000米/800米跑、10米×4往返跑每项100分。体能测评得分参照体能测评评分表(详见附件)赋分。1000米/800米跑、10米×4往返跑两项成绩之和除以2(体测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即为体能测评得分。应聘人员需对每项测评结果现场签字确认,体能测评成绩于测评结束后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并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5.应聘人员有缺考、违纪或任意一项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