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88号)《广元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广府办发〔2017〕43号)等相关规定,经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就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辅警人员共30名(其中男性25名,女性5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
2.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3.截至报名日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的中国公民。
4.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色弱等;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纹身、驼背等;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体能素质能保证日常辅助执行警务活动的需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分、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吸食毒品、治安拘留处罚的;
2.被采取过强制措施或重大经济、民事纠纷未了结,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配偶、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参加邪教组织的骨干分子且顽固不化、或在国(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或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5.道德品质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6.曾被辞退、开除,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7.有公安机关认为不适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8.其他不适应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优先招聘条件
在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
3.退役士兵;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报名程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6月29日至7月6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青川县公安局政治处(局机关办公楼三楼)。联系人:赵洋,电话:。
(三)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报名时提交《青川县公安局2020年辅警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退);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
3.有专业特长或特殊技能者请携带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青川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请于2020年7月7日上午8:30-下午17:30在青川县公安局政治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男、女成绩分开计算)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含法律法规常识、写作和时事政治等),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8日(星期三),地点在青川县公安局五楼高清会议室。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于2020年7月10日-7月14日在青川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二)面试
1.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名额,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未达到此比例的,所有参考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入围者于2020年7月15日(星期三)到青川县公安局政治处领取面试通知书。凭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7月16日(星期四)。具体事项由青川县公安局政治处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于2020年7月17日-7月21日在青川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