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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东诸城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60人)

2020山东诸城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60人)

根据工作需要,诸城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计划招聘勤务辅警60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其中至少6名面向退役军人招聘)。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限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至2002年7月期间出生),具有诸城市常住户口;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具有训犬工作经验以及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学历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身心健康,体型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差异,无嗅觉迟钝,无重度平跖足,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疾病,无精神病、癫痫等疾病史,单侧裸眼视力4.6以上;

7. 具备从事公安辅警工作要求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政法类、计算机、电子信息及畜牧兽医类相关专业院校毕业生,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院校学生;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至7月10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4:30—17:30

报名地点:诸城人力市场(诸城市繁荣东路繁荣家园商务楼沿街一楼81-12号,和平街与繁荣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北)。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本公告应聘条件要求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持《诸城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由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打印)、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户口单页)、毕业证、个人信用证明(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打印)、及其他证明材料(退出现役证、专业资质证明等)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另交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

应聘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具备应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