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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甘肃永昌县补充招聘巡特警队员公告(11人)

2020甘肃永昌县补充招聘巡特警队员公告(11人)

永昌县人民政府 | 2020-07-03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一批公安巡特警队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巡特警队员11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机关巡特警岗位工作;

(二) 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部队退役士兵文化程度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三) 年龄在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其中退役士兵、公安机关在职辅警(临时聘用人员)、警察院校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年龄计算时间为截止2020年12月30日;

(四) 身心健康、无生理缺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4、被县级及以上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且在影响期内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不适宜招聘岗位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永昌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县公安局办公楼四楼420室)。

3、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查: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部队退役士兵还需提供退伍证或其他有效证明,公安机关在职辅警(临时聘用人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个人征信报告,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照6张。应聘者本人到报名点现场报名登记,符合条件的人员当场填写《永昌县公开招聘巡特警队员报名登记表》,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当场说明理由,退回所提供证件。如应聘者本人无法到现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者除需提供应聘人的上述证件外,还需携带报名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件。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范围: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体能测评通知书参加体能测评。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组织实施。具体项目和标准如下: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 ≤13″1为合格;1000米跑:所用时间≤4′25″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55厘米为合格。三项体能测评有一项不达标即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得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

测评时间和地点: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专业技能测试

1、测试科目及方式:专业技能测试科目为1500米跑、引体向上和立定跳远,每个测试科目总分均为100分,完不成测试科目或自动放弃均按0分计算。测试方式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男子青年二组)组织实施。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确定: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各科目成绩之和)÷3,测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3、测试时间和地点: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以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为准。

(四)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文化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招聘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达不到1:1.5比例,通过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最低面试成绩控制线,并在面试前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面试成绩控制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确定测试总成绩: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测试总成绩。测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测试总成绩相等,专业技能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测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测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