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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招聘专职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简章(280名)

2020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招聘专职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简章(280名)

根据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区留置看护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内监发〔2018〕2号),为满足呼和浩特市留置看护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职责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主要承担留置看护工作,计划招聘280名(男性200名、女性80名)。

工作职责为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留置场所警务辅助工作,主要从事看护、监控等工作,执行看护任务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招聘专职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隶属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纳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序列。工作期间由市纪委监委统一调度指挥,并接受市纪委监委监督。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愿从事留置看护监管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能够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2.具有呼和浩特市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27日前),学校集体户除外;

3.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0年6月1日之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近5年内退役士兵(退役证时间为2016年1月1日之后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2020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取得截止时间2020年9月1日前;

5.身体健康、反应机敏、五官端正、无残疾、无斜视、无色盲、无重听、无口吃、无纹身、无精神类疾病、无传染病史和心脑疾病;

6.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裸眼视力不低于4.8,适应夜间值班;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学生;

3.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被判刑处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8.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强制隔离戒毒的;

9.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10.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11.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14. 其他不适宜从事留置看护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测、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确定聘用等步骤进行,其中招聘公告等其他有关事宜均由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

(一)报名

1.报名一律在互联网上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日9时——2020年7月29日17时。

3.报考人员须用本人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限200字以内)时须从初中时填起,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报考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修改信息。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核人员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1日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将在审查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如因填报信息不全导致审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完善信息。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对在网上填写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填写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等处理。

3.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7月27日9时——2020年7月30日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