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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甘肃酒泉瓜州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70名)

2020甘肃酒泉瓜州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70名)

瓜州县政府网 | 2020-08-19

瓜州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为瓜州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0名(限男性)。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由县公安局直接管理使用,辅助人民警察开展警务工作,不占用公安和机关事业编制,不具有公务员身份、警察身份及事业编制干部身份,纳入县财政全额保障供给,由县公安局联合交通局负责具体工作的安排,工作地点为G312线瓜州柳园超限检测站和G312线瓜州桥湾交通安全检查点。主要承担打击车辆超限超载、非法运输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热爱并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担当奉献、吃苦耐劳精神,道德品质好、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瓜州县户籍或在瓜州县境内生活居住但不具有瓜州县户籍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关居住证明;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伍军人报考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5.年龄要求: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为2002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单侧矫正视力4.8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院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总成绩相同情况下)。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和曾被治安管理处罚的(拘留及以上情形);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不得再次聘用;

4.在公安局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各种原因离岗的不得再次聘用;

5.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人选确定等程序,根据公布的录用名额数量按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0年8月18日至8月23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4日至8月25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报名费每人150元,报名时收取。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网络、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3.报名地点:瓜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政务大厅。

4.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瓜州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现场填写);

(2)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常住地居住证明(社区开具证明、辖区派出所加盖印章)、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1份,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不予报名(初中、高中学历的需提供毕业证原件,不用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同底色照片3张。

5.对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在笔试结束后予以加分,并予以公示:

退役军人、武警官兵,加2.00分,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加5.00分。

所有加分项不重复累加,取最高加分项至笔试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需在报名当日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报名后补充提供者,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