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蓝旗公开招募警务助理简章
为深入推动“一村一警”工作,切实发挥嘎查(村、分厂、居委会)警务助理队伍辅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作用,全力提升基层农村牧区治理能力和水平,按照《锡林郭勒盟嘎查(村)警务助理管理办法(试行)》(锡党政法﹝2020﹞32号)要求,结合正蓝旗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助理,特制定警务助理公开招募简章。
一、招募计划
本次计划共招募警务助理127名,其中103个嘎查村,每个嘎查1名,共103名;上都镇6个社区、1个牧场,哈毕日嘎镇1个社区,五一种畜场1个社区,桑根达来镇1个社区,那日图苏木1个社区,每个社区、牧场1名,共11名;黑城子示范区5个居委会,每个居委会1名,共5名;五一种畜场8个分厂,每个分厂1名,共8名。
二、招募条件
(一)报名嘎查(村、分厂、居委会)警务助理应当是本嘎查(村、分厂、居委会)居民;
(二)报名采取自愿报名和嘎查村(村、分厂、居委会)推荐的方式进行,由报名人员所在派出所进行审核;
(三)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四)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五)品行端正,有正义感和责任心,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较强的纪律观念;
(六)自愿从事嘎查(村、分厂、居委会)警务助理工作,热爱本职工作岗位;
(七)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九)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十)群众拥护、群众认可,有较好的群众工作基础和公信力;
(十一)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熟悉本嘎查(村、分厂、居委会)治安状况或曾经在派出所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优先;
(十二)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要求;
(十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募为嘎查(村、分厂、居委会)警务助理: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犯罪嫌疑(故意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限制人身自由治安管理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和邪教组织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嘎查(村、分厂、居委会)警务助理工作的情形。
三、招募程序
(一)发布招募简章
在正蓝旗政务门户网、平安正蓝旗微信公众号发布招募简章。
(二)报名、推荐和资格审核
1.报名、推荐。
报名、推荐时间:2020年8月25日--8月29日(时间为上午8:30分-12:00,下午2:30分-5:30分)。
报名地点:各派出所
报名、推荐手续: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退役士兵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复印件;在派出所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须由派出所提供工作证明;推荐人员须持嘎查(村、分厂、居委会)委员会推荐信和嘎查(村、分厂、居委会)任职证明;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实行现场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