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在现场报名时同步完成资格审核。
(三)准考证领取
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准考证》用于考试、体能测评和体检,报考人员需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地点:西昌市公安局三楼会议室(西昌市航天大道一段25号)。
5、考试
考试由计算机测试和面试组成。开考比例原则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在形成竞争的基础上,视情况削减招聘名额即可开考。
1、计算机测试:总分100分,采取上机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计算机基本能力、与公安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2、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面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等履行岗位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根据计算机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2: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面试、体能测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考生,可一并进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测评结论为合格和不合格,测评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评项目:纵跳摸高,立定跳远,1000米跑。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执行,单项成绩在60分以下者视为不合格。
4、成绩计算考生最终成绩=计算机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名单。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六)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管理
1、对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无异议者,经试用1个月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2、招聘人员需参加由西昌市公安局组织的岗前培训,经培训、试用期考评合格者,纳入西昌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