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场所陪护队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用工性质
(一)用人单位: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用工单位:白银市公安局(纪委监委和公安机关双重管理)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留置场所陪护队员60名,其中:男性47名,女性13名。
(四)用工性质:本次招聘的陪护队员属临聘人员(劳务派遣),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不纳入市级行政事业编制管理。在白银市纪委监委和白银市公安局的共同指挥、管理和监督下,在规定场所从事陪护、安全保障等工作。受聘人员与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纪律观念强,能够服从军事化封闭式管理,适应夜间执勤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品行端正,能够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二)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2周岁以下(1988年9月 3日至2002年 9月3日期间出生)。
(三)甘肃省户籍或甘肃省生源,落户时间为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五)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58米。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
(七)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8,无色盲。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在白银市公安机关各警务辅助岗位工作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将通过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肃金桥劳务”微信公众号、“白银公安”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需本人持报名材料到指定的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容和商务大厦A座六楼。
3.报名时间:2020年 9月7日—2020年9月1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4.报名人员填写并提供以下材料:
(1)疫情防控期间,报名人员需配合工作人员现场测量体温,并出示本人绿色健康出行码。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或伪造健康出行码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若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在公告中下载并填写附件二:《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招聘白银市纪委监委留置场所陪护队员报名登记表》一份。
(3)户口薄(首页、户主页、本人页)、有效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各两份。
(4)大专及以上学历者需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两份(登陆学信网,注册打印)。
(5)个人征信报告原件,复印件两份。
(6)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两份。
(7)甘肃省生源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两份。
(8)本人近期2寸白底证件照片五张、1寸白底证件照片四张。
(9)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10)报名费1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