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下称辅警)28名。其中科技应用和窗口服务各1名、无人机操作3名、路面管理23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及要求
(一)招录对象
具体岗位及报考条件详见附件《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
(二)基本要求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2.台州户籍(台州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放宽户籍条件),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9月至2002年9月出生),全日制本科毕业年龄可适当放宽;
3.五官端正,体表无纹身,个体形象好,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男性身高1.70m以上,女性身高1.60m以上;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5.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
(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规违纪被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二、招录办法
遵循公平、竞争原则,采用统一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等方法确定招录对象,择优录取。
(一)笔试考试
笔试为100分制,考试内容为公安法律知识及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其中,科技应用和无人机操作岗位另需参加专业测试。
(二)体能测试
按笔试成绩排名1:3比例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男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男子合格标准分别为5分钟,女子合格标准分别为4分50秒,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计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位。
(四)体检
按总成绩排名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政审。政审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六)聘用
以上每进入下一轮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详见“台州公安交警发布”微信公众号。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统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并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和试用期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