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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四川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00人)

2020四川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00人)

成都市公安局 | 2020-09-08

为进一步加强锦江区社会治安力量建设,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服务辖区群众、护航经济发展,依据《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勤务辅警岗位:95名(限男性),文职辅警岗位:5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9月9日至2002年9月9日期间出生);

4.男性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身高160CM及以上;

5. 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族遗传病;无色盲、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吸毒史;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6. 勤务辅警岗位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岗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优先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勤务辅警岗位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文职辅警岗位可放宽至大专。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

2.退役士兵;

3.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6.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于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一)勤务辅警岗位及主要职责:

1.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2..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以及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协助盘查、堵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

3.协助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4.协助疏导交通,劝阻、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

5.协助开展公安监管场所的管理勤务;

6、协助开展出入境管理服务、检查;

7.参与灭火救援和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

8.协助开展社会治安防范、交通安全、禁毒等宣传教育活动;

9.其他可由勤务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

(二)文职辅警岗位及主要职责:

1.协助开展文书整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证件办理、信息采集录入等行政工作;

2.协助开展心理咨询、计算机网络维护、安全监测、通讯保障、非涉密财务管理、实验室分析、现场勘察、检验鉴定等技术支持工作;

3.协助开展警用装备保管和维护保养、后勤服务等警务保障工作;

4.其他可由文职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11日,为期3天。当日具体报名时间为上午9: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超过时间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永丰路47号1306室(成都市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3.报名材料:本人报名表(见附件,填写“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后打印),1寸彩色蓝底免冠证件照2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大专以上学历学信网认证材料)、银行征信材料、满足优先条件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将对身份、学历、年龄等相关资质进行审核,合格者进入下一轮招聘程序。如发现应聘者提交信息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1、应聘者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公告)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

3.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和招聘人数比例不得低于2:1。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三)体能测评

1、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

2、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30岁(含)以下,男性≦13?1,女性≦14?1;31岁(含)以上,男性≦13?4,女性≦14?4),纵跳摸高(男性≧265厘米,女性≧230厘米)、1000米跑(男性,30岁(含)以下≦4′25?,31岁(含)以上≦4′35?;)、800米跑(女性,30岁(含)以下≦4′20?,31岁(含)以上≦4′30?)等3个项目,测评要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人社部〔2011〕48号)执行。测评为非竞争性,2项达标即可通过,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公布。

3、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