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红河州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为红河州公安局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本次招聘共9个岗位83人。(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聘用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特警勤务辅警、留置看护辅警工资及社会保险(含“五险”单位缴纳部分)按每人每月3800元经费标准核定和保障。
其他岗位辅警工资及社会保险(含“五险”单位缴纳部分)按每人每月2800元经费标准核定和保障。
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至2002年9月之间出生);
3..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7.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违规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时间:2020年9月16日至9月18日,
8:30-17:30。
地点:红河州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红河州人民警察学校)特训楼(蒙自市北京路南延长线)102室。
方式: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能到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代为报名(代为报名人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和报名人员亲笔书写的委托书)。
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2.报名时需提交《红河州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核表》一式一份(粘贴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加分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加分证明材料必须在报名时提交,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体能测评
测评内容:
特警支队岗位测评内容:
100米跑、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俯卧撑。
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其中特警勤务辅警岗位按31岁至35岁年龄段评分标准执行;特警留置看护辅警岗位按36岁至40岁年龄段评分标准执行,单项满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分数线,总分最低分数线为200分,单项最低分数线为30分,未同时满足总分及单项最低分数线条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成绩现场予以公布。
时间:2020年9月21日9时
地点:红河州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田径场(蒙自市北京路南延长线)。
(三)面试
报考特警支队勤务辅警岗位的人员须体能测评合格后才能参加面试。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即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成绩现场予以公布。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时间:2020年9月22日9时
地点:红河州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侦查楼(蒙自市北京路南延长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