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服务于灯塔经济社会发展,缓解警力不足,经灯塔市政府研究决定,灯塔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为保证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公安局辅警招聘总数30人。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相关证件必须在2020年9月
30日前取得。
具体岗位及要求条件详见附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及直系亲属具有精神病史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7.身体有纹身、刺青的;
8.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我市临时性专业人员;
9.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自愿报名,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退伍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近期正面同版二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20年09月15日-2020年09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报名地点:灯塔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室(灯塔市兆麟东路3号灯塔市人社局二楼)。
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招考、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报名人员少于规定计划的比例时,不削减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