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弥补警力不足,促进我县公安工作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寿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高中及以上学历、身高170厘米以上。
(二)志愿从事辅警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能保守工作秘密,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和疤痕,无传染性疾病;
(四)须具有寿县户籍或长期实际居住在寿县境内的其它户籍人员(须提供登记有本人或直系亲属姓名的寿县境内的不动产证明)。
(五)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92年10月9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90年10月9日以后出生);报名截止时间需年满18周岁(2002年10月16日以前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及在校学生;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五)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六)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七)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八)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九)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十)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十一)在我县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二)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三)已经在我县公安机关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得报考;
(十四)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具体岗位详见《2020年寿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政审、体检、岗位调剂、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县公安局一楼。
3、报名须知: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及其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蓝底)4张,填写《寿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进行报名。
4、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工作人员对报名者进行初审,报名结束后,由县公安局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于2020年10月23日8:30前到达 寿县一中体育场,凭居民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不按时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体能不合格。(如因天气等原因体能测试不能如期进行的,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主要测试1000米中长跑(男子)。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体能测试合格的发给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