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的东莞市户籍人员或在本市累计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人员(以社保参保时间为准)。其中,部分职位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以上报考人员均须在报名首日(即2020年9月24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5年9月25日至2002年9月24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普通聘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查询职位
具体的职位设置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26日(共3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为便于管理,按户口所在镇(街)或日常居住地分期分批报名。具体安排如下:
9月24日:南城、大朗、常平、麻涌、寮步、洪梅、黄江、茶山、万江、横沥、石排;
9月25日:莞城、望牛墩、清溪、凤岗、塘厦、虎门、长安、石龙、沙田、滨海湾新区、松山湖(生态园);
9月26日:东城、高埗、石碣、东坑、桥头、道滘、中堂、厚街、大岭山、企石、谢岗、樟木头。
2、报名地点:东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上板桥路段)。
3、报名方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得由他人代报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双面打印的《东莞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普通聘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户口簿(含户主页)、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照片电子版(格式为*.JPG,大小为30KB以下,底色为白色),以上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A4纸规格)。其中,非本市户籍在本市累计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人员,需提交相关社保证明;报考面向退伍军人职位的人员,需提交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需要具有驾驶证等职位的,需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流程见附件3。
(三)报名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按《东莞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普通聘员职位表》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专业目录见附件4。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经初步审核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评。其中,笔试、面试的试题由东莞市公安局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统一命题制卷。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时间:2020年10月17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所列为准。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生的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东莞警察网()等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及心理素质测评
1、面试。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2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心理素质测评。通过笔试的考生在面试后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由考生现场通过计算机操作答题或笔试等方式进行。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作为考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