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现面向社会招聘留置场所陪护岗位警务辅警27名
一、招聘名额
招聘留置场所陪护岗位辅警27名。其中,男性18名,女性9名。同时,为留置场所陪护岗位辅警后备人员库补充人员40名(男性30名,女性10名)(详见职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坚定,品行端正;
(二)酒泉市户籍;
(三)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1985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放宽至高中学历);
(五)男性身高不低于1.7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米;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
(七)热爱本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正在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的;
2.本人直系亲属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政审、签订用工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西北人才网()。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9日8:00—2020年10月13日1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申请、上传附件。报名应聘人员请在报名前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公告及招聘岗位条件,按规定时间登录西北人才网(),点击“酒泉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专栏—“我要报名”按钮,注册登录账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登录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按照要求逐项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JPG格式照片及学信网验证报告PDF格式照片,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
(二)资格初审
1.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2.查询审核结果。报考人员可于报名当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3.缴纳费用。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150元。
4.网上资格审核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4日18:00。
5.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的问题,请拨打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地点为准。
2.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
3.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西北人才网:查询。
(四)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请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
3.大专及以上毕业证需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按提示生成)。
现场资格复审期间,将对考生身高进行现场测量,不足标准的,将不予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