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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辽宁大连瓦房店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110人)

2020辽宁大连瓦房店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110人)

(二)资格审查

采取预约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通过“瓦房店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现场资格审查名单、时间、地点等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报名信息初审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相应的责任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现场资格审查时,报名者需提供下列材料:

1、《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签名)1份;

2、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1份;

3、学信网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下学历可不提供学位证书);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均需要复印);

5、报考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相关证件原件返还报名者,复印件留存备查。若报名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不全的,视为不具有相应条件。未在规定的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诚信承诺制报名方式且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的个人信息、证件、证明材料等均应真实、准确,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证件及证明材料等不真实、不准确且不符合报名岗位条件或发现报名者在招聘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纪律规定的一律取消报名、考试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笔试

1、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通过瓦房店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笔试时间、地点、考场和座位号见准考证。

3、笔试时请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考试用品。

4、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全部为客观题。考试内容为学习强国(30%)、法律基础知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70%)。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及以后位数舍去。

5、笔试成绩在瓦房店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体能测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入围人员,报考同一岗位排名最后入围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名单、时间、地点在瓦房店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2、体能测试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穿着运动服、运动鞋。

3、文职辅警,所有岗位体能测试采取准入制,达到合格标准即可。测试项目为4X10折返跑、男俯卧撑/女1分钟仰卧起坐,《体能测试评分标准》(附件3)。

4、勤务辅警,交通管理、监所管理岗位体能测试采取准入制,达到合格标准即可;巡逻防控和应急处突岗位体能测试采取百分制,达到合格标准后,按照标准对应核定成绩。测试项目为男1000米/女800米跑、4X10折返跑、男俯卧撑/女1分钟仰卧起坐,《体能测试评分标准》(附件3)。

5、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面试入围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同时了解和评判职业适应度和心理健康状况。

1、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在瓦房店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2、面试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及以后位数舍去,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成绩在瓦房店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六)确定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及以后位数舍去。文职辅警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交通管理岗位和监所管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80%;巡逻防控岗位和应急处突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10%+体能成绩×4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与拟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

(七)体检和政审

1、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在瓦房店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2、体检费由报名者个人承担。

3、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 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4、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3日内向瓦房店市公安局提出申请。复检时间由瓦房店市公安局确定,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5、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瓦房店市公安局组织重点审查考生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复审。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或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瓦房店市公安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瓦房店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