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审查和笔试
(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户口簿复印件(含父母亲、兄弟姐妹、配偶、子女),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报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一份;
3.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
4.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5.已就业人员报考须提供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以往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
6.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士兵原件及复印件;
7.外地户口需提供居住证明。
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不予进入笔试环节。
(二)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基本法律知识、行政能力和书面表达等,采用书面答题方式进行,试题由市公安局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统一制卷,分判断题、单项选择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大纲和考场规则见附件3、附件4。
1.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
2.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余姚市公安局统一公布;
3.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在余姚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资格审查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于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五、面试
(一)面试名额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设职位招聘名额为Y,面试名额为R,R=3Y;当Y≤5时,R=3Y;当Y>5时,R=2Y。
(二)面试安排面试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规则另行公布。
(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体能测评
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测评标准见附件5。参加体能测评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达标,不予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另行公布。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成绩确定名次。
八、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职位拟聘人数1: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安排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见附件6。
(二)政治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职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政治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政治考察。政治审查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重点在于核实应聘对象是否存在不得应聘的13种情形。
(三)公示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宁波市公安局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如出现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以依次进行递补。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政治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