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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275名)

2020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275名)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0月30日9:00时-11月04日09:00时结束。11月03日17:00时后至11月04日09:00时,其间不能新增报名,未审核通过人员可修改信息。请报名人员尽早报名,以便留足修改、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的时间。

2.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对审核未通过的,将在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注明需要补充的内容,并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人员,通过报名网站进行交费,报考费每人70元(报名费20元、考务费5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特别提醒:报名交费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05日09:00。对于笔试缺考人员,不予退费。

4.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20年11月12日9:00至2020年11月13日17:00,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5.《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身高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锡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审核通过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下同);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锡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2:1)。对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降低后的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取消开考,减少或取消开考的招聘计划数可按照用人单位需要调整到同一招聘单位其他岗位,具体调整情况另行公布。

2.笔试科目为《警务辅助人员综合知识测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行政职业能力和公安专业等方面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3.本次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场按标准化考场设置。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对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时间为2020 年11月14日下午 15:00-17:00,笔试考点设在锡林浩特市,具体地址见准考证。因疫情防控需要,请考生提早进场。

5.考生凭考试当日彩色打印绿色健康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的护照(三证之一)和准考证,并带医用或一次性口罩参加笔试 。

6.政策加分: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因个人填错、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7.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8.本次招聘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的空缺名额,均可递补一次。

(四)资格复审

1.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将于笔试成绩发布时进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按通知时间到锡盟公安局院内体育馆(详细地址:锡林浩特市经济开发区体育场西侧锡盟公安局)进行现场审核。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携带的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笔试准考证》。

(3)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5)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以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报考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岗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4.凡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5.凡未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五)体能测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三证之一)和笔试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见附件2)报名时年龄标准对照实施,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4.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范围。对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或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完成体能测试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

温馨提示: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完成体能测试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肾功能异常等不适合运动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应聘人员,为确保自身安全,慎重报考。如隐瞒或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发生意外,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面试可用蒙古语作答,也可用汉语作答(须在报名时选择),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对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所在考场(同试题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未能以同等情况优先招聘条件确定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