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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西太原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494名)

2020年山西太原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494名)

根据《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11个配套制度(晋政办发〔2019〕100号)的相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太原市公安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94名警务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太原市公安局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94名(留置看护岗位194名,地铁站治安巡逻处突岗位300名),其中150名从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中招聘,50名从退役士官和士兵(男性)中招聘,其余294名面向社会招聘。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太原市公安局2020年招聘494名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 月22 日至2002年10 月21 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3.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含)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须于2020年10月22日前取得学历);

4.具有山西省户籍(截止2020年10月22日);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退役士官和士兵应聘辅警的,其学历可以为高中,但应当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

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子女或配偶给予加分,具体分值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被判处刑罚的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虚假政治信息、警务信息,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仍故意公开散布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打架斗殴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在校学生;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提交报名申请

此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在2020年10月27日9:00到2020年11月01日17:00期间登录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官网()点击首页右侧【网上报名】按钮,进行报名。报名阶段如遇问题,请与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技术咨询电话:。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笔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2日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请考生认真填写信息,以免因填报信息不准影响资格初审结果。

招聘职位的应聘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的减少招聘计划,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职位考试。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0年11月02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试收费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两门共计100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于2020年11月01日17:00前,前往太原市公安局政治部1331室(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