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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辅警招聘公告(115人)

2020浙江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辅警招聘公告(115人)

湖州人才网 | 2020-10-27

根据《湖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和《湖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本次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15人,其中行政管理辅助5人,窗口管理辅助7人,指挥调度辅助岗位6人,交通管理辅助岗位7人,治安管理辅助岗位90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2.具有中国国籍,为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10月28日至2002年11月6日期间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着夏装裸露部位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心理疾病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身高要求男性≥170cm,女性≥160cm,治安管理辅助岗位单侧裸眼视力要求不低于4.8。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巡逻处突、交通管理等基层一线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学历等基本条件。详见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2.同等条件下,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或从事过其他岗位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具备一定工作经验的可予以优先招聘。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中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中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0年11月3日17时。

报名方法:报名者登录湖州人才网()下载并如实填写电子报名表(附件2),同时将电子版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插入电子报名表。报名人员应对报名表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视同考试舞弊,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2.现场报名及资格复审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4日至11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南浔区年丰路1388号市公安南浔分局大楼602室。

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要求打印2份,并携带2张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户主和本人页)原件、复印件各1份;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报告;

4.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

5.已就业人员报考须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后将对考生身高等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通知参加考试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1.5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